预借工资通常记入“其他应收款”科目。当企业预付工资给员工时,会计分录为:
```借:其他应收款——员工贷:银行存款```
当正式发放工资并从工资中扣除预借的工资时,会计分录为:
```借:管理费用——工资贷: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——员工```
这样的处理方式反映了企业作为债权人,预先支付给员工一部分工资,并在员工正式领取工资时进行冲销。
预借工资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?
预借工资时如何区分不同情况?
预借工资对企业的财务有何影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