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厂辞职不让走的怎么办
1. 提前通知 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,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如果您在试用期内,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。
2. 劳动监察投诉 :如果工厂不遵守通知规定,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。
3. 劳动仲裁 :如果投诉无果,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4. 法律依据 :确保您的行为符合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包括支付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险缴纳等。
5. 证据保留 :在采取上述步骤时,请保留好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,如书面通知、邮件等。
6. 工资支付 :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五十条,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,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。
请确保在离职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,并办理好相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转移手续。如果工厂拒绝配合,您可以依法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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